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取保候审如何办理,取保候审该怎么进行审理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近亲属、委托的代理律师,他们该如何处理取保候审? 等待审查后该如何执行? 找律师编辑,以下一一介绍。

一、取保候审如何处理?

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符合立案审查条件的:

(一)可能适用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人保、财产保或者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关于人保,被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 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即被取保人)出具担保书,保证人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等待审查的人的保证手续结束。

财产担保方面,司法机关对符合申请审查条件的,可以责令申请审查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司法机关规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申请审查的财产担保手续结束。 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审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被保险人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上缴国库。 在某些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命令当事人办理重新取得保险手续,或切换为居住监视或逮捕等强制措施。

人保和财产保并用的,同时办理上述人保、财产保手续,经司法机关批准后,其担保审查手续结束。

二、如何接受保修审查

取缔审查除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外,还审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丈夫、妻子、父亲、子女、女人、兄弟姐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起诉在侦查阶段,审查向侦查机关申请的起诉阶段,在向检察机关申请的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

有决定权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条件,可以支付担保人或者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手续。 不同意不符合提存审查法定条件的提存审查或者不同意提存审查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提留审查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再次缴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至于取保候审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咨询了律师主编后为大家整理在这里。 进行取保候审需要提供财保或者人保,具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保证方式,需要看实际情况。 我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律师网站的相关律师。 他们会根据你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