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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怎么承担法律依据

对任何担保承担法律责任,我相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那么,对公司的担保也是如此。 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也可以为其他公司或他人担保,但发生任何问题时,公司担保法人也应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以对公司员工负责的态度,公司担保法人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我们一起来调查一下公司担保法人的连带责任有哪些吧。

一.公司法关于保证的规定

新公司法中第16条关于担保的规定是,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担保时,必须根据公司的规定,征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同意。 公司担保或者投资金额有限制的,任何投资或者担保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哪个股东或者权利人担保,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 此外,被担保股东或权利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决策由其他股东的票数决定,票数过半通过。

担保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用于调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作为企业法人,公司做担保是符合要求的,允许公司提供担保是合情合理的。 除此之外,这有一系列要求。 公司为股东或权利人进行担保,比一般担保更严格,决议程序更严格。 新公司法主要限制公司法人的权利,不影响公司对外合同签订的效力。 公司法人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对外进行担保,是无效的担保合同行为。

既然是担保,就有风险。 因此,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任何事故,法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不必过分担心的是,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处理,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有时法人也不是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担保法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不仅承担其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罚款、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属于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经营范围,且从事非法经营工作。

2 .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的不法行为。

3 .不向税务和登记机关如实报告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 .未及时对变更或终止的行为进行登记和公告,给有利害关系的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5 .为逃避债务,从公司提取资金、隐藏财产的行为。

简而言之,公司法人代表所从事的合法经营活动都是民事行为,发生事故企业法人应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但发生上述五种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企业潜在登记、合法经营、破产、撤销或者解散的,只要及时登记并公告,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每一个企业的法人都遵纪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自己的企业,不抛弃法律,违法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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