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如果说劳动者发生了工伤,大家都知道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但是首先应该进行工伤鉴定。 这是很重要的。 面对这种情况,对工地施工表皮的划痕如何赔偿呢?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一、工地施工表皮伤怎么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5%,三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0%,四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养恤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工作人员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工作安排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标准为:五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0%,六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弥补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民工工地受伤找谁索赔
农民工与承包商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第三人致使农民工受伤的,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也可以向第三人提出索赔,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要求承包商和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责任,也可以向雇主请求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职工在用工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人分包业务的雇主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会同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对工地表皮损伤按规定申请赔偿时,应当进行工伤鉴定。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 希望您能理解,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赔偿。 以上是主编整理的内容。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