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工伤赔偿的标准和认识不是很多。 其中可能也有人觉得工伤与我无关,不想知道。 因为没有接触建筑行业,所以知道的必要也不是很大。 那么浙江宁波工伤怎么赔偿标准? 以下富华法律小编为大家介绍详细的知识。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浙江宁波工伤怎么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待遇标准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5%,三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0%,四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工作人员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持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其劳动能力认定的申请手续。
3、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申请工伤认定去哪里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是否需要律师帮助视情况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现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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