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台资机械厂员工小马去年7月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但在操作过程中不慎踩进卷板机,导致三只脚趾严重受伤被切除。 日前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伤残8级,日前厂方不仅解雇小马,小马还表示已经不是其他工厂的职工,拒绝给予任何赔偿。
工作中受伤遭解雇
据了解,小马来自安徽,今年20岁,在东莞市某台资机械厂工作,2006年以来一直在该厂工作。 去年7月,老马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但去年8月9日,他在操作过程中不慎踩进卷板机,导致三个脚趾坏死,送医院后被迫切除。 自受伤以来,小马一直在受伤,但22日,突然接到通知,工厂解雇了他!
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
根据马先生提供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2007年8月9日左脚外伤,经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左脚碾压伤骨折,左脚第一、二、三趾缺损,残端覆盖植皮瓣,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为八级。 小马去和人事部的负责人郝老师商量赔偿的事了。 郝老师说,小马已经不是工厂的员工了,厂方拒绝给予任何赔偿。
劳动分局的相关人员说:“接到小马的投诉,我们于1月28日与厂方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 我们建议小马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解雇员工不合法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郭建富华法律师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该厂应给予小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的工资。 厂方解雇小马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该对小马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三个月的工资。 另外,小马的医疗费、停业津贴等福利,工厂也必须支付给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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