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拍卖后租赁纠纷,以及拍卖房有租赁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屋被法院拍卖,但有租赁,过户后承租人应当将租金交给谁
- 2、司法拍卖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 3、拍卖房屋租赁协议如何处理
- 4、法院拍卖出来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该怎么办
- 5、房产带租约司法拍卖,成交以后的租赁合同与租金如何处理?
房屋被法院拍卖,但有租赁,过户后承租人应当将租金交给谁
给买方。买卖不破租赁,拍卖也是,所以,拍卖的买方成功竞得房产后,就取得房产的收益权,包括租金收益。
法律分析
以买方取得法院出具的拍卖裁定书为准,裁定书上注明的拍卖成交日期后的房产租金收益,承租人应付给买方。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它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去除后进行拍卖。用于出租的房屋被拍卖,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对于出租房屋内附属设施出租所获得的利益,新房主应在获得房屋租金的同时,应给予原房主适当补偿。拍卖的房产拍卖之前就存在租赁权,为了协调好新房主的利益和承租人的利益,在实践中,都是采用承受主义,即原房主与承租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新房主仍然具有效力。公民对自己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与所有人分离,由非所有人行使。房屋拍卖成功后,原房主已经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应再享有基于房屋所获得的收益,所以承租人应该将租金交给新房主,即被拍卖房屋的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司法拍卖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的处理:在租赁期内拍卖房屋的,如果房屋租赁在前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房屋租赁协议如何处理
拍卖房屋的,原租赁协议是继续有效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屋所有权改变的,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院拍卖出来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该怎么办
司法拍卖的房屋已租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在拍卖后,因法院拍卖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产带租约司法拍卖,成交以后的租赁合同与租金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租赁合同成立在先,买卖合同成立在后的,买卖合同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房产带租如果被司法拍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律上合同的安定力。因此,如果是租赁合同成立在前,房屋被拍卖在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原承租人可以要求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履行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工继续有效,而租金作为租赁合同的义务的一部分也不必退回。当然,承租人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即如果预付了租金的话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然后不再继续租赁房屋;没有预付租金的话可以直接不再继续租赁房屋。但是,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在后的情况下,则没有买卖不破租赁一说,承租人不得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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