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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设备损坏纠纷,租赁设备坏了谁负责修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房屋租赁设备损坏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租赁设备坏了谁负责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请问租客在租房期间 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应该是房东负责维修,还是租客自行承担呢? 谢谢!

租客在租房期间 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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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设备自然损坏!不属于人为故意是房东负责!当然如果类似灯泡之类当然是租客自己负责!

比方说租房原来的电热水器这就是房东负责!

如果在租房期间!租客想阔凉台装修!这费用可协商解决!!

租赁公司设备出租致人损害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是设备本身存在隐患应有厂家或出租人承担。

法律分析

租赁设备质量出现问题致人伤害的,租赁公司和产品生产厂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租赁设备没有问题,是使用租赁设备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者没有注意遭受伤害的,使用者承担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但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例如,承租人租赁了某一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该设备在使用了六个小时后,必须关机休息两小时,但承租人为了赶工程进度,或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使用该设备时连续使用了十个小时,最后该机械设备因使用过度被损坏。这就是一种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损耗。因为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六小时,该机械设备是不会发生损害后果的。本条规定的承租人的行为是一种违反义务的行为,由于其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各国民法都是这样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房房屋内设施损坏如何赔偿

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如果损坏的东西是属于易耗品,没有写明的话就租客修理。出租房东西损坏主观上看东西是自然老化还是人为损坏。一般几十块的东西也就不用那么计较了。出租房东西损坏是个人租房纠纷,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关于房屋租赁设备损坏纠纷和租赁设备坏了谁负责修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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