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合同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疫情期间合同纠纷案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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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若合同对不可抗力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本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需尽快评估即将到期或已到期而不能履行的合同情况,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暴发被采取强制措施等),要尽快取得有关证明(特别是涉外合同),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告知对方解除合同还是延期履行合同,并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果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处理
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根据疫情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当事人受到影响的,要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包方能否因本次疫情单方解除施工合同
发包方不能因本次疫情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因本次疫情具有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且具有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之客观性,故本次疫情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合同纠纷和疫情期间合同纠纷案例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