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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呢?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根据建设合同纠纷的类型,最高院将建设工程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发生时都可以建筑工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专款专用;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瞎指挥。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

(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瞎指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流程包括:

1、网上申报;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实践中比较常见,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案件事实一般比较复杂。

首先,案件主体往往涉及多方。虽然合同具有相对性,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一般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将总包方,甚至发包方均拉入纠纷之中,导致诉讼主体比较多;

其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的争议事实比较复杂。比如工程量、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等,由于合同签署、履行、现场管理规范不足,相关事实往往证据不足,因此一旦产生争议,需要进行相关专业的司法鉴定;

2、法律适用也比较复杂

首先,由于目前建设工程领域,挂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乱象,导致纠纷产生时,相关主体的认定的法律适用复杂多样,比如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比较困难。

其次,由于相关合同往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认定为无效后,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适用法律往往比较困难,有时候不得不参照无效的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维权期间一般比较长

由于案件事实复杂,争议较多,往往又涉及鉴定,因此一般建设工程案件的维权期限比普通民事案件要长很多。有些长达一年以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2、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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