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要求支付工程款的管辖法院,以及工程款诉讼管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因此属于专属管辖,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拖欠工程款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工程款归那个法院管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因此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何起诉拖欠工程款的人
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在此类诉讼中,原告如果是承包人,则被告应当是发包人;如果原告是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可以一并起诉违法分包或转包人和发包人。至于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则按照约定管辖确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要求支付工程款的管辖法院和工程款诉讼管辖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