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验教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验教训,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常见的对策有哪些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才。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素质、法制意识、语言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立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担负起合同管理责任,履行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职能。

p;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公司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应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第十六章对建筑工程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86条,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折卖所得中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合同谈判前,首先应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签约资格、履行能力、以往的履约信誉等。

资信审查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营业执照,二是授权委托书,三是资产负债情况,四是相关业绩,五是特许行业或特种商品的经营许可证等。另外,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书等,也应该予以审查。

(四)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推荐的这份示范文本,是根据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开放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来的,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使用这份文本,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由于这份文本不是强制推行,而是只供参考和推荐,因而有些发包方不予使用,自行草拟。对于这些自行草拟的文本,我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岐义。最好能够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中,动员发包方使用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

(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如何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4、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6、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2、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我们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疑难经济犯罪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回答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根据百度账号联系我们,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验教训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验教训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秦淮区处理工程纠纷桩基,秦淮区处理工程纠纷桩基施工
  • 工程纠纷律师哪家专业,专业工程律师咨询
  • 空场地租赁合同到期纠纷,空场地租赁协议
  • 怎么进入工程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可以直接去律师事务所
  • 镇江工程合同律师价格,镇江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 知名工程纠纷律师哪家好,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
  • 宁波找工程方面的律师,宁波哪里有律师
  • 保险合同纠纷案例,保险合同纠纷案例的典型意义
  • 工程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工程诉讼律师费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