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的方式,以及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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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处理:法律规定,因工程款项迟迟不结清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当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规定如下: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办法核算;
3、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个方法: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拖延不答复的,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
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中签证等确认,不能提供的按照其他证据
拖欠工程款的应当按约定支付利息,无约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工程交付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起诉日起算
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按约定,垫资无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利息无约定的不支持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的方式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的方式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