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延误的工程进行索赔,应邀请施工各方到现场调查,分清延误风险的归属;督促审批部门做好相关细节的详细记录,并由驻地工程师签字认可;各方积极协调配合,消除造成延误的因素,减少损失;审核索赔资料,积极与主管协商达成一致。如何处理工程延期索赔,下面是富华说法网边肖的详细解答。
一、工程的延期索赔应如何处理
1.对延误的工程进行索赔,应邀请施工各方到现场调查,分清延误风险的归属;
2.督促审批部门做好相关细节的详细记录,并由驻地工程师签字认可;
3.各方积极协调配合,消除造成延误的因素,减少损失;
4.审核索赔资料,积极与主管协商达成一致。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转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或者逾期未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者变更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费用。
二、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抓住索赔机会,迅速做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说明将对此事件进行索赔。
2.提交索赔报告。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提交延长工期或赔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索赔的最终裁定。递交意向书和理赔报告后,并不代表理赔工作已经完成,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
对延误的工程进行索赔,应邀请施工各方到现场调查,分清延误风险的归属;督促审批部门做好相关细节的详细记录,并由驻地工程师签字认可;各方积极协调配合,消除造成延误的因素,减少损失;审核索赔资料,积极与主管协商达成一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咨询富华说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