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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呢,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最重要的项目之一。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分为交通、水利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发展成为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定的国家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一、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分级

工程质量标准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得分不低于7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机电工程中,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

如果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整和测量后符合设计要求,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但分项目的分值应按综合分值的90%计算。

2.若所有分项工程均合格,则该分项工程评定为合格;任何一个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项工程不合格。

3.若下属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本单位工程评定为合格;任何一个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工程包含的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任何一个下属单位的工程不合格,则该合同段和施工项目不合格。

单位工程包含的子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得分大于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得分大于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合格;否则不合格。

合同(建设工程)中包含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全部合格,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秀;工程涉及的单位全部合格,得分大于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合格;否则不合格。

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可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重新鉴定。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加固后出现历史遗留缺陷的,相应的单位工程和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视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工程质量能否评为优良。

二、工程事故分类

目前,国家通常根据损失的严重程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5万元以下;

b .影响工程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

2.重大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

b严重影响工程使用或工程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事故性质恶劣或两人或两人以下受重伤。

3.重大质量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于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 .项目崩溃或被废弃;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上伤亡或重伤;

c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的疏忽。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发生重大

b .死亡10人以上不满2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

c死亡3人以上、重伤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为三级;

d .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但不足30万元的定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且造成上述三种影响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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