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非法经营罪

关于津南非法经营人员的信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津南非法经营人员,以及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单位非法经营员工被涉嫌非法经营罪拘留了严重吗

一、员工被拘留,是否严重要看员工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单位非法经营种类、数额和次数而确定;

二、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九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中对于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和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如何处理

专家出卖个人信息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杨振山教授说,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杨教授还分析说,导致出卖个人资料成了平常事,一方面是因为被侵权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以致很少有人会因此主张赔偿;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比较零散,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立法。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当然应包括隐私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法起草小组成员王利明说,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禁止以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利用合同诈骗,扰乱市场秩序

  【本案提示】 合同诈骗罪是新《刑法》修订后增加的新罪名,其犯罪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合同纠纷,什么是合同诈骗往往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因此,审理好合同诈骗犯罪案件,要严格把握其构成要件。本案审理中,紧紧抓住"被告人具有多重身份且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被告人具有利用合法身份及形式合法的合同,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以及其犯罪行为造成土地转让费400余万元无法追回的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新华时评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在举国抗击"非典"的紧要时刻,依法严惩借疫情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保证我们尽快打赢"非典"这场硬仗十分重要。西安市张煌超市擅自提高食用碘盐零售价格,负责人受到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这显示,扰乱市场秩序、借疫情牟取不当利益者,不仅要承担经济处罚后果,而且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非典"疫情爆发以来,我们对趁机哄抬物价、制售伪劣商品特别是医疗卫生用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艺术品拍卖公司过多过滥

  "去年一年,中国的艺术品市场成交额创纪录地达到了200多亿元人民币,并拥有7000万收藏者,可以说是全世界拥有收藏者人数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度。但是,如果以国际眼光来看的话,中国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艺术品收藏大国,离真正的艺术品收藏强国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日前举行的2006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论坛上,来自海内外的专家就近年来中国艺术品收藏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趋势进行了全方位的研讨。 1996年,上海艺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四家电企业质疑中质协报告 称其扰乱市场秩

  "我们希望中质协出面澄清事实,还企业一个清白。"继中国家电协会公开"炮轰"中质协后,昨天,中国四大白电企业容声、新飞、美菱、海信在中国家电网上发表联合声明,同样强烈质疑中质协日前发布的"2006年全国白色家电产品性能比较试验"的结果。 声明称,中质协称其行为和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作为社会公共组织却有标准不依,发布误导消费者的信息,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非法推销假“伟哥”

  现年27岁的浙江省慈溪籍女青年黄森群凭借熟练的英语和以前从事过医药销售的工作经历,在网上做起假冒"伟哥"等壮阳类药品的外贸生意,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获利19万余元。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对黄森群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今年年初,一美国人在使用从商店内买来的"伟哥"时,发现自己买来的和以前使用的产品不一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北京“禁改限”后首起私卖爆竹案昨日开审

  "我没上过学,文盲,逮捕我的时候说我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昨天(20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经营五金建材的王长征被法警押进大兴法院受审,他承认自己确实私卖爆竹。据悉,这是北京"禁改限"后首起因私卖爆竹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 检方起诉说,王长征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5年年末,先后从河北省等地购买5000余箱烟花爆竹,价值人民币189300元,存放在自己住处,准备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牟利,后被抓获,于今年1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天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传销人员

  天津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传销人员于某批准逮捕。这是天津市检察机关首次批捕传销人员的案件。 年仅23岁的传销人员于某,早在大学期间就已踏进传销之门,毕业之后更是义无反顾地全身心投入了这一"事业"。为了开拓市场,于某只身一人来到天津市,短短数月间就发展下线100余人,在传销组织中"荣升"科长级的干将。 检察机关审查表明:2002年下半年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湖北王子鞋业偷税被判罚金千万 老总被判刑

  4月17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王子鞋城"偷税案,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单位湖北王子鞋业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邹宏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2月28日,被告单位湖北王子鞋业有限公司在湖北宜昌登记注册,邹宏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鞋类、皮革制品等。该公司在宜昌小溪塔、襄樊、十堰、荆门、沙市、仙桃设立分公司,各

更新时间: 2010-01-17 作者: 佚名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0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区分

  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惩罚合同欺诈行为,在《刑法》当中专门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在实际的经济往来中那些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那些行为只是经济纠纷和合同欺诈? 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所有权

公司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判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罪员工怎么判要看员工在非法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确定,如果起到了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按照从犯进行处罚,如果员工是不知情的,则不会进行处罚。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法定刑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津南非法经营人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津南非法经营人员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 玉石算不算非法经营,玉石算不算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经营烟草逮捕案例,非法经营烟草涉案金额
  • 非法经营罪涉及水军,非法营运 非法经营罪
  • 非法经营药品判刑案例,非法经营药品罪案例判决书
  • 齐齐哈尔市非法经营,齐齐哈尔违法举报电话多少号
  • 非法经营罪犯罪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从犯
  • 赣榆非法经营烟花案件,赣榆烟花批发
  • 肇庆马成年非法经营,肇庆非法经营案
  • 查鹏非法经营案,罗翔非法经营罪
  • 单位非法经营罪条款,非法经营罪条文规定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