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如果有共同的房子,房子应该是分割,后的分割房子可能要办理过户登记,过户后所有权也随之转移。民法典中离婚后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离婚后,房屋分割给另一方的,当事人可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离婚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法院会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贷尚未还清,法院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将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判断财产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有取得产权登记证,开发商也会按照约定交房,所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但如果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贷款还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如双方未能就产权分割,达成一致,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且产权分割能够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的权属,不必等到取得产权登记证。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离婚后房屋分割赠与另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离婚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