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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打击香烟非法经营,邵阳市假烟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邵阳打击香烟非法经营,以及邵阳市假烟案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烟贩子被抓商户会被牵连吗

非法经营香烟,有如下情节,即构成犯罪。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只有几箱一般不会被判刑。私贩烟草构成非法经营罪,五年以下有期、管制或拘役,量刑要根据涉案的金额而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根只要违反烟草专卖的规定,那就是非法经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跨省倒卖香烟,25人被判刑,买卖真烟也违法吗?

很多人只知道卖假烟违法,其实,不按规定贩卖真烟也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对烟草制品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无证生产、销售以及运输卷烟等制品,都是禁止甚至犯法。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即属非法经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等许可证明,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即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年跨地域倒卖香烟的案件屡见不鲜,很多人为了巨额利润铤而走险。

2020年甲、乙、丙三人是从事跨闽、浙省域客运班车的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购买香烟的过程中,三人发现相同品种的卷烟在不同地区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便开始利用从事客运班车的便利,在不同地区间倒卖中华、黄金叶等卷烟,赚取差价。短短两个月,三人共倒卖了价值30余万元的卷烟,非法营利数千元。本以为这是一项合法买卖,不料却触犯了法律,最终被烟草部门查获。三人被当地法院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金。

2018年5月,北仑公安分局春晓派出所接到线索,得知周某非法销售香烟的事情。为严厉打击此类非法经营的行为,北仑警方联合北仑烟草局,于5月29日在周某的家中对其实施了抓捕,现场查获“中华”、“黄鹤楼”、“利群”、“黄金叶”等10种品牌香烟1234条,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2017年4月,魏某某、余某某与周某某进行卷烟非法交易3次,共计交易价值39万余元红河牌香烟7955条。5月16日22时许,魏某某、余某某在周某某家副食店内进行卷烟非法交易时,被遵义市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并查获红河牌香烟1601条,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86180元。

2016年7月,为赚取利润,武汉男子李某从十堰的小商店里收购散烟,然后倒卖至武汉。李某在湖北省郧阳区再次作案时,被烟草工作人员抓了个现行。

在我国烟草实行专卖,不可随意生产销售,提醒大家不要触犯法律。

非法经营烟草20万元判多少年

非法经营烟草20万元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经营罪香烟2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贩卖香烟怎么处罚

未经审批贩卖香烟属于非法经营的行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如果数额较大的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1,关于非法经营罪的问题。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 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 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 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 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 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 为。

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违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的确属于非法贩卖香烟行为,你亲戚也承认,且涉案金额为1300万,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6-24 22:19

2,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请问这起案件最终该如何定案?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亲戚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但由于无从查证香烟的下落,证据不足检察院无法审查起诉,这种情况下,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应该是属于补充侦查阶段,还是有犯罪嫌疑的,如果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那么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撤销案件,如果经过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那么公安机关会再次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你家亲戚的刑事责任。

3,另外当地公安机关让他回家找钱交罚金,请问这是不是意味案件到这一步就终止审查了?

不是。

你家亲戚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的情况,即没有撤销案件也没有经法院审判,所以还只是涉嫌刑事犯罪而已,还在侦查阶段。

而公安机关让你亲戚回家找钱交罚金很可能是公安机关有证据线索了,因为非法经营罪无论量刑如何都会同时处以罚金的,所以如果经过审判有罪是肯定要交罚金的,公安机关有证据线索才会让你亲戚找钱准备交罚金,不然的话就没有罚金了。4,抑或是仍然需补充材料交检察院,最后至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很有可能,因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就是涉嫌非法经营罪,而对于刑事案件而已,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也是常有的事情,最多可以退回两次进行补充侦查,每次时间最长为30日,所以你亲戚的案件现在应该是退回补充侦查阶段,证据充分后就会重新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确定你亲戚是否有罪,如何处罚等问题。5,如果判决的话会量刑多少?

对于非法经营罪的量刑,相关司法解释如下: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3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果你亲戚经审判最终构成犯罪,那么法院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有烟草证倒卖香烟怎么判刑

有烟草证倒卖香烟涉嫌非法经营罪,判刑如下:1、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邵阳打击香烟非法经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邵阳市假烟案、邵阳打击香烟非法经营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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