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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非法经营案件,渭南市临渭区黑恶势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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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书案最新消息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对谢朝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谢朝平被取保候审

【《财经》实习生 李湘宁 记者 徐凯】不出意外的话,谢朝平将结束29日的被羁押生活,回家度过一个合家团圆的中秋节。

“我正在去临渭公安分局的路上,要接老谢回家。”9月17日中午,谢朝平妻子李琼告诉《财经》记者。

同日上午,在“8?09”案件新闻通气会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称,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同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对谢朝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至此谢已被羁押达29日。警方在通气会上称,因此案涉嫌流窜作案,根据案件侦查需要,临渭分局将谢朝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日。

对于不予批捕的过程,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称,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了该案事实和证据。9月16日,临渭区检察院检查委员会讨论,认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在提讯谢朝平的过程中,“谢朝平也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因此,决定不予批准逮捕谢朝平,并退回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继续侦查。

检方提讯谢朝平并退回侦查,正是检察部门对公安部门监督权的体现。

此前在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明确要求,在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情况下,检方必须提讯犯罪嫌疑人。根据此前下发的《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如果检方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谢朝平因写作《大迁徙》一书涉嫌“非法经营罪”,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8月19日下午来到北京“跨省抓捕”了谢朝平。该案一经曝光,备受舆论压力,包括张千帆在内的法学家纷纷指出该案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但9月13日,警方非但不罢手认错,反而坚持向检察院提请批捕谢朝平。

谢朝平案峰回路转,是否存在有关高层干预,目前不得而知。

曾代理邓玉娇案的律师夏楠认为,渭南书案发生后,渭南和当地公安面临各方的空前压力,用检察部门不予批捕的方式纠正了谢朝平案,也给了公安部门一个台阶。

尽管谢朝平将获释回家,但此案仅仅被退回侦查而非撤案。谢朝平代理律师周泽认为“案件未来事态尚难料”。但夏楠律师认为,这不过是“给警方找台阶下”而已,谢朝平案将来会逐渐淡化乃至销案。

此外,截止《财经网》发稿,因《大迁徙》被抓的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洲镇白家务印刷厂员工赵顺未有消息。据该厂员工透露,赵顺并非正式员工,承印《大迁徙》是其拉来的业务。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曾称该厂与谢朝平之间的印刷合同涉嫌伪造。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非法经营汽油和柴油是否构成犯罪

是。汽油及该类柴油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无证经营汽油及该类柴油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包括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

谢朝平的被捕缘由

2010年8月19日,被陕西渭南便衣警察从租住地石景山区鲁谷东里社区逮捕,带走时,警察口头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所谓“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谢朝平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遗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写书为何成为“非法经营”?8月30日,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负责人在电话里称“不便多说”。 今年6月辞去记者工作的谢朝平,租住在石景山区鲁谷东里社区。8月29日,其妻李琼说,8月19日下午5时许,有人敲门,自称是“人口普查的”,开门后她发现有7个穿便衣的人,确定租住者是谢朝平后,“他们冲上去擒住谢朝平,并戴上手铐。”李琼说,他们还念叨“找的就是谢朝平。”

此后,对方出示了警察证,四人是陕西渭南的,还有三个陪同的北京警察。随后的两小时,警方对该住所进行搜查,带走了谢朝平的书稿、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和U盘。在谢朝平的要求下,警察列了一个查抄清单,但清单并未留下。

李琼说,她让警察出示拘传手续,警察最后口头说了句“涉嫌非法经营”。当晚8时许,谢朝平被带走。23日晚,谢朝平被带到北京西客站,坐火车被押到渭南。 8月30日,谢朝平的律师周泽前往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了解案情,答复是“涉嫌非法经营”,具体所指就是谢朝平今年5月出版的长篇纪实文学《大迁徙》。该书稿以上世纪50年代三门峡黄河大移民为背景,记录了那段历史。

谢朝平是四川平昌人,当过老师,后来通过考试到达县监察局工作,再后来调进达州市检察院,一直搞文字工作,

2005年,谢朝平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应聘到《检察日报》下属《方圆》杂志社当记者。2006年,谢朝平从渭南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民处获悉了三门峡遗民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开始关注此问题。李琼称,此后三年,谢朝平一有空就去陕西采访移民。采访的素材多了,谢朝平决定写书。 李万民称,付印时,谢朝平与其联系,打算“送”一些书给移民,并委托其在渭南城区找个地方存放。6月26日,书送到渭南。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队以“杂志属非法出版物”为由,将其全部没收。与此同时,库区各县市政府还派出公安、乡镇干部和文化稽查队员从移民家里搜走《大迁徙》增刊。

渭南下辖华阴市的移民代表董生鑫称,其运回的4600多本《大迁徙》亦被华阴市文体局扣押。

此后,渭南市新闻出版部门和公安部门去山西,要求对书籍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他们先后找了省出版局和文联,闹得很厉害。”8月30日,《火花》杂志社社长王作忠称,出版部门最终发现此次增刊的不合程序之处。按照规定,出版单位无权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级上报审批,但北京编辑部没有这么做。

《火花》杂志北京编辑部的执行社长魏丕植对此表示,“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走审批程序。”

7月24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通知《火花》杂志社,停止出版杂志的下半月刊。31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负责人称,此事还在调查中。

非法经营案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

【法律分析】: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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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平现在情况

新闻晚报9月7日报道 作家谢朝平遭“跨省抓捕”已过去半个月,至今仍然没有公开露面,何时释放也仍是一个未知数。谢朝平现在究竟精神状态怎么样?他在看守所里境遇如何?昨天上午,谢朝平代理律师周泽第二次来到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看守所,见到了谢本人。本报记者电话采访周泽律师,得知谢朝平目前情绪稳定,他在看守所里也比较受尊重。

会见

不准将外界信息传递给老谢

昨天上午9时,记者致电谢朝平的律师周泽,当时他正焦急地等待着与谢朝平见面。 “我提出今天上午见面,不过现在公安局还没有通知我具体时间,所以还不知道。 ”直到11时,周泽终于见到了谢朝平本人。 “这是我第二次去看他了,之前31日我们也有一次碰面。 ”由于家人不能前往探视,律师是外界唯一可以与谢朝平见面的人。

根据周泽的介绍,昨天上午在他来到看守所见到谢朝平之前,他被告知两点,第一是不允许将外界的任何信息传递给老谢,第二是不准谈案件之外的任何信息,避免妨碍作证。会见时间并不长,整个过程被监视和录相。“不仅是当事人,律师也同样被录了像。 ”周泽说自己做律师多年,刑事案件做了不少,第一次见这阵势。

谈起谢朝平在拘留所的精神状况,周泽介绍,“还不错,两次看他的精神状态都挺好的,情绪也比较稳定。每天就询问一些情况,做些记录。那里的人对他还是比较尊重的。 ”记者得知,目前谢朝平的妻子和女儿也已经赶到渭南,家属情绪稳定。大家都在全力等待谢朝平能被释放的消息。

进展

还在等拘留通知书

“谈不上有什么新进展”,周泽谈及事件最新情况时语气有些无奈。周律师介绍,谢的家人都在等待检察院的拘留决定通知书,尽管有关方面已经允诺会尽快下发。但至采访时,谁也没见到、没拿到。 “一般来说只会拘留7天,但现在已经十几天过去了,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会被拘这么长时间。 ”

周泽表示,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此外,“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

对于谢朝平何时能够回京,周泽说,“只有等到取保候审时,才有可能回到北京。 ”

据周泽介绍,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追诉谢朝平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其通过《火花》杂志社以增刊的形式自费出版记述三门峡库区移民史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并将刊有《大迁徙》—文的该期《火花》杂志发运到渭南,准备向需要收藏阅读该报告文学作品的移民发行。

目前,关于谢朝平是否构成“非法经营”争议非常大,对此,周泽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谢朝平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根本不应该立案。周泽表示,谢的作品不是非法出版物,而是有正规刊号的合法发行物。周泽解释说,作为“非法经营罪”,首先要有非法经营行为,要扰乱市场秩序,还要求情节严重。杂志是合法出版物,如何发行都不存在非法经营问题,而且非法经营罪主观上要求具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并且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谢接受移民的托付写他们的历史,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采访、写作,费尽周折出版,根本就不是出于非法经营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的行为。 ”

质疑

陕西新闻出版局督办案件很奇怪

根据国内其他媒体的报道,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昨天抵达渭南督办此案,对此,周泽也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质疑,“这是让人十分奇怪的事情,一个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怎么需要新闻出版局来督办?或许是无法从《大迁徙》出版流程上的瑕疵(以增刊出版而未报批)无法将之定性为非法出版物,需要新闻出版局从内容上去作出“非法出版物”的定性吧。 ”

周泽介绍说,此前,中国作家协会已经就这个事件阐明了立场。 9月3日,中国作协创联部负责人表示,陕西渭南警方带走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是对作家创作权的侵犯。中国作协将严密关注事态发展。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部门,该部门也表示,对陕西警察进京抓作者的事件高度关注。如有必要,该部门将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切实维护作者或作家的合法权益。作为对于作家及作者版权、著作权等提供无偿协助的权益保护机构,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另有常年法律顾问专门从事此类工作。

PS:这个网易的报道已经被河*蟹了,不过用百度*快照还是能看的……

唱山路十八弯的那个李琼的老公是谁?

唱山路十八弯的李琼的老公叫谢朝平。

谢朝平是四川人,1977年参加工作,当过老师和纪检干部,2005年8月从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退休,同年10月在朋友的推荐下受聘于《检察日报》做记者至2010年6月由于身体的原因辞职准备四川。

2010年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从北京家中带走。9月1日,谢朝平的律师周泽证实谢朝平已被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9月17日,陕西渭南检察机关对谢朝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谢被取保候审。

扩展资料:

李琼,出生于湖北武汉,现为武警总部文工团著名青年歌手。

曾荣获中央电视台第八届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特等奖;1999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独唱作品《山路十八弯》获观众最喜欢歌手奖,最佳演唱奖;作品《山路十八弯》、《三峡,我的家乡》、《八百里洞庭我的家》、《老王》、《 青滩的姐儿泄滩的妹儿》等均获中宣部颁发的“五个一工程奖”。

参考资料:

李琼-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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