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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乱用非法经营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非法经营罪具体该如何处罚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 刑法 非法经营罪 怎么判刑处罚 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2、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 非法经营 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经济犯罪 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非法经营外汇,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追诉。也就是说,对于非法经营的行为,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认定构成犯罪。

犯非法经营罪该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罪 是指违法买卖专营专卖物品、违法买卖 经营许可证 或批准文件、 非法经营 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和非法结算业务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非法经营罪,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财产 。 《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_、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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