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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收个人财产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收个人财产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国家机关没收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

以下情况下没收个人财产: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一些经济类的犯罪,刑法分则里面对各种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规定,如果法院觉得犯罪人满足刑法所规定的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况,就会判决没收财产。此外,没收财产刑因为是对罪行的处罚,以剥夺犯罪人合法财产权益为内容,所以不需要证明财产的非法性质或与犯罪的关联性。所以,没收财产刑所没收的财产不是犯罪所得,也不是非法财产,而是属于犯罪分子个人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哪些罪名可以没收财产

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都会没收财产;比如: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等等。

没收财产是财产刑的一种,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规定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判决中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包括: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3、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

刑法分则规定有没收财产的条文共50余个,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对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严重的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对某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严重的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有5个条文规定适用没收财产。4、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刑法》第318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有特别严重情节的;第383条规定的贪污罪等,也规定有适用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情况下没收财产

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分,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哪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此外,没收财产方式有包括以下两种: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1)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以上关于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和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收个人财产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富华法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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