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没收财产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关系,以及在判决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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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有什么区别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缴。
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有什么不同?
(1)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2)没收非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区别
在自己触犯了法律的过程中,有可能会被罚钱,或者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没收财产,对于这个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有哪些区别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区别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秽物品、**、内容**的宣传品等。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处罚,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其实这个要考虑到没收的个人财产还是怎样的,因为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这个所包括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没收非法所得,这个会更加明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
医生收回扣可被处以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刑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的区别
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区别是:
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2、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3、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4、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5、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污秽物品的宣传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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