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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起诉需要对方什么资料,打官司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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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起诉对方需要对方的什么资料

? ? ?1.对方的姓名;2.对方的性别;3.对方的工作单位;4.对方的住所;5.对方的籍贯;6.对方的常住地;7.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 ? ? 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年龄、籍贯、常住地、联系方式。其他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等不是必须材料。其中名字和年龄不要求绝对正确,比如被告名字中某一个字错误,但是与被告本名中的字是音近或形近是没有影响的,年龄也是如此,而联系方式和住址是通知被告的主要方式,至少有一个是能够联系上被告人的。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的被告名字或年龄与被告实际名称或年龄相差太大,导致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不存在,或者联系方式与住址存在错误,导致无法将应诉通知材料送达,无被告应诉,则视为原告起诉无明确被告,裁定驳回起诉。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别人需要知道对方什么信息?

需要知道对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以使对方能和其他人区分开来。

法律分析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也就是说,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民事起诉,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现行规定来看,原告提起的诉讼符合以下几项条件的,法院就应当立案审理。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即原告适格。第二,起诉状中有明确的被告。第三,原告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受理案件的法院对该民事纠纷有管辖权。其中,“有明确的被告”要求原告应提出被告的基本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看出,原告应列明被告的姓名,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列明被告的名称。除此之外,原告还应列明被告的住所以及其他基本信息,例如民族、身份证号码以及工作单位等。只有当原告提供的被告信息足以使被告与其他人区分开来时,被告才是明确的,法院才应受理原告的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别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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