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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能随便辞退员工吗,国企一般不轻易辞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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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能随便开除员工吗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劳动者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国企正式职工,能辞退吗?

当然可以辞退,连公务员现在都提倡能进能出,国企就更是如此了。现在的国企与以前不同,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企业,国企的员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就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终止合同,也就是辞退,从形式上来说,辞退员工这种手段国企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一般来说国企的效益比较稳定,国企的管理者与员工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所以国企里一般很少会动用辞退员工这种严厉的方式,但是也有一些方面在国企里也是高压线,一旦触碰肯定是会被处理辞退的,具体哪些方面我们可以列举一下:

1、不能违法违纪在国企里是红线,一旦违法,落有案底,在国企里基本都是辞退没商量。我们单位里有过这样的一个案例,一个刚毕业几年的年轻员工,毕业时候通过校招成为了企业的正式员工,有一次在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估计上头了,跟领桌打架把人打伤了,伤的不轻,被拘留了,公司后来就依据员工违反公司纪律的管理规定,直接辞退了这个员工。

2、安全生产责任是另一条红线。现在安全生产的考核对于国企是非常严格的。每个国企都有指标和责任考核体系,一旦出现了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跟主要管理者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走法律程序的时候,有关人员肯定也被企业辞退了。

3、国企里还有另一种隐形的辞退员工的方式,叫劝退。劝退顾名思义就是流程上是员工自己提出的辞职,但潜台词就是员工你不提出辞职不行,你不提我企业就要开除你,你自己提出辞职档案里还好看一点,对员工未来的影响可能还少一点。劝退主要适用的是员工有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但可能没有违法,或者违法行为比较轻微。最近几年单位里使用最多的情况就是针对醉驾的处理,我们单位里已经有过两、三起员工被查到醉驾,刑拘了,回来之后单位直接劝退了,算是给当事人一点余地,你不主动辞职,单位就要辞退你了。

4、第四种情况就是国企效益不好裁人,比如买断工龄,或者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甚至直接下岗,不过这种情况上个世纪比较多,现在一些地方的小型国企也还有此类情况,但是大的国企跟央企基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总之,国企里辞退员工肯定是可以的,一般国企都会通过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责任承诺书之类的方式规定员工必须遵守的规定,一旦违反,企业就会把你辞退,铁饭碗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国企可以辞退员工吗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病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劳动者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企能随便辞退合同制员工吗

法律分析:国企不能随便辞退合同制员工。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劳动者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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