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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障,公司同意吗?

时间:2021-03-02 16:43:14出处:富华律师网阅读(2)

  社会保障对我们越来越重要。我们公司的大多数公司都会支付社会保险。少数不缴纳社保的公司是非法的。对于公司内部的员工,为了省钱,他们可以自愿放弃公司代扣代缴的社保,这样双方都省了钱。公司能同意放弃吗?这是非法的吗?

  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可以同意吗?

  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障,公司也不能同意在劳动关系中必须购买社会保障。即使员工签字同意自愿放弃,也是无效的。如果由员工仲裁或举报,企业仍需偿还社会保障。因此,即使员工放弃并不缴纳社保,也不符合《社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违法的。

  二、公司不缴纳社保需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时,公司将承担工伤责任。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么公司只能负责员工的赔偿。由于没有工伤保险申报,没有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待遇的账户,因此公司必须承担任何工伤事故。

  2.公司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用于劳动者的疾病治疗。因为没有医疗保险,发生保险事故的公司必须承担责任。

  3.如果公司不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职工可以向企业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4.职工因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而辞职的,由公司承担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72条规定:“雇主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公司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很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稽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表明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自愿放弃而拒绝支付社保,这是违法的。同时,不缴纳社保的风险也很大,为了公司自身的发展和规避风险,有必要帮助员工及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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