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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通常要花多少钱?

时间:2021-03-02 19:37:27出处:富华律师网阅读(0)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的,按增加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支付;

(二)在法院调查结束前,当事人提出减少诉讼请求的,应当按照减少的诉讼请求数额予以退还。

第二十二条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一方应当自反诉提起之日起7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书时先行支付。如果双方都提出上诉,他们应该预先付款。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能提前支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通知其提前支付。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当事人逾期不支付诉讼费用又不申请司法协助的,或者司法协助申请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应当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先行支付。当事人双方申请再审的,应当先行支付。

第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移送或者移交的案件,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付的诉讼费用移交给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移送后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诉讼中止或者执行中止的,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或执行的理由消除,恢复诉讼或执行的,不再支付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支付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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