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呢?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试用期工资。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怎么算?我们公司试用期是一个月?我们公司试用期是一个月,我在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低标准。
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
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试用期被辞退,有一个月薪水补偿吗?
试用期内被辞退一般是没有薪水补偿的。除非你们事先有其它的约定,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会在这方面对雇员进行补偿的。
一般来讲,应该是没有的吧。
劳动法上面是没有的哦!因为本来就还是试用期.
我在超市工作试用期没过就辞职有工资吗10分!我在超市工作试用期没
有,试用期就是双方谁辞职都行,工资按天算。不过保险是不会给你上的。你*好保留在那里工作过的证据,工牌之类的。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