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工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怎样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仅是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视为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实际用工的情况已经一个月了,依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月工资的两倍作为赔偿,同时试用期不能无故辞退,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可以请求支付相应的补偿,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就该被辞退吗?

尊敬的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想请问下我上了我在公司上了47天班,公司说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签合同,试用期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而在我上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公司以我不合适这份工作辞退我,在辞退的时候公司还要求我写辞职信,在我强烈的要求下公司给我开了辞退信,而且还是用一张白纸写的还没有盖章,这个公司才成立没有好久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我去劳动局投诉的时候,我只上了一个多月班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试用期没有签合同也是投诉不了的,还说这个公司刚成立什么都没有完善,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难道就因为公司刚成立没有完善我们劳动者就应该认倒霉吗?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吗?难道公司就可以随便辞退吗?我很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了

试用期内工资*低不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可主张双倍工资。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方还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