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

高管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试用期80%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入职场,或对职业不满意或有意见于公司,往往都会选择在试用期辞职。那么在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呢,会不会被公司扣钱呢?这是很多辞职大学生心中的顾虑,华律网在这就上述问题给你个完整的答复。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因为是在试用期,也没有签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延长工资发放日期,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另外即使是试用期也得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持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投诉。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

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咨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岗位,试用期工资是不一样的

试用期工资一般是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不低于当地*低工资

工种不一样,薪资标准就不一样。一般,销售、行政内勤的试用期工资就是当地的*低工资。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