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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试用期工作了15天算工资吗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入职场,或对职业不满意或有意见于公司,往往都会选择在试用期辞职。那么在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呢,会不会被公司扣钱呢?这是很多辞职大学生心中的顾虑,华律网在这就上述问题给你个完整的答复。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多少?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低标准。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有权自主确定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

为了体现劳动报酬中的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与用人单位本岗位的工资标准一致,但是由于劳动者尚处在试用期间,其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正式员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低档工资80%的标准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低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有劳动合同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试用期工资支付标准应当协商确定,因为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因为,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也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根据两者选其高的原则确定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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