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

试用期只发标准工资怎么算,北京试用期工资标准

企业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是怎么算的?

1、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不是80%的工资,而是全额。2、《规定》第三条还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各种津贴、补贴等都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应当按你上月所的工资的全部支付。

工伤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吗工伤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对吗?

你好,依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以原实际支付的平均工资为准。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

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试用期的“模糊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演变成了“白干期”、“廉价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劳动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

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咨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岗位,试用期工资是不一样的

试用期工资一般是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不低于当地*低工资

工种不一样,薪资标准就不一样。一般,销售、行政内勤的试用期工资就是当地的*低工资。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