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保险缴费基数是试用期的工资?还是转正之后的工资?补充:一
基准数不是随便定的,假如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单位定多少,在这一个年度内是不容许更改的。如果按试用期的工资申报,在这一个缴费年度内就是转正了基数也不会提高的。
试用期的时间不会太长,不能斤斤计较。为你缴纳了就行了。要定期拿身份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一下。
试用期一年呀!
一般试用期工资比转正后工资低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工资怎样计算我是9月15日进的公司,试用期工资1760,转正25
9月份应得工资=1760/2=880元;10月份应得工资=1760/22500/2=2130元;实得工资用应得工资减去应由个人负担的社保、房租、伙食费、水电费等款项即可。
你这些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你们不用交4金吗
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都有怎么列表
劳动者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劳动者工资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
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低工资保障制度。*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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