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

小明还在试用期工资怎么算,小明还在试用期他的工资不得低于

还在试用期,国庆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试用期期的加班费和正式工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一样。《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应该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日工资乘以1。5倍。而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那么就是以{『工资总数*80%)/20。92』/8}×加班时间。

也是三倍。。。

3倍...................

与正式员工一样啊。。。。。。。。。。。。。。。

安试用期工资三倍。。。

试用期工资能低于*低工资吗?

关于*低工资标准是否适用试用期包括熟练期或见习期的劳动者,我国劳动法未作明文规定,《劳动法》在第四十八条中原则性地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发(1994)489号《企业*低工资》对*低工资的界定,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包括法律规定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不低于*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这就是说:1、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即便是经协商劳动者自愿低于*低工资标准以下受领工资的仍为无效。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非计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其工资标准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对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劳动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低*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从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低工资标准工资报酬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而不论其身份、年龄、性别。关于“正常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即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就应视为正常劳动。

而劳动者在学徒期间、见习期间或者熟练期间所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正常劳动,应视其劳动合同的规定而定,而不能以一般劳动者的劳动的标准加以认定,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就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是违反了*低工资标准的规定,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能低于集体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当地政府规定了一个*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那么在集体合同中,企业和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低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700元,应该高于或者至少等于700元。虽然当地政府规定的*低工资是每月700元,如果企业在集体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低工资是1000元的话,那么企业跟单个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条款就不可以低于1000元,如果低于1000元,这个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