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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护理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护理费由谁来出?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护理费赔偿,应该首先确定责任,一般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义务人,所以不是由被护理人承担,而是由护理义务人承担。 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限额内赔偿,超过部分的,要求加害人或者其他责任人赔偿

其次,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还涉及具体的计算方式,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1、护理人员收入情况: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士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护理人数:原则上一人; 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个以上。

3、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受害者因故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根据受害者护理依赖程度,结合助残器械调配情况确定。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日/月/年) )误工时间

注: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受害者能否负担得起,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者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日)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日/元) ) ) ) ) ) ) )。

注:收入情况证明包括完税证明、公司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者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定型标准) :

加班=加班(日) (同上,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日/元) ) ) ) ) ) ) ) ) )。

注:“相同、相近的行业”判断标准:

产业分类标准

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事诉讼法上的“上诉法院所在地”)。

(实际上,一般以(每年5月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级法院对辖区相关数据进行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综合上述情况,误工费、护理费作为受害者有权提出。 如果作为发生事故的一方购买了汽车保险,其费用可以自己支付,但申请该费用的受害者也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才能赔偿。 所有手续都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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