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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中有那些吗? 以下编辑带来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理解。

一.仲裁时效的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限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详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全套原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份,注明委托事项。 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清单(见《举证通知书》 ),证据一般应当包括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工作记录、奖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的通知) )证明)。 当事人应当提供一套证据原件,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复印件。

(二)申请人在十人以上且有共同要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 (1)项至 (4)项材料外,申请人还可以推荐1-3名代表,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 其中欠薪职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应当提交按月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副本)。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见第一类第 (5)项要求。

)1)费用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2)注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认为不符合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的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者

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不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认为不符合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的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审前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仲裁裁决前,应当先仲裁。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庭在调解不成之前,或者在调解书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改变意见的,应当及时作出仲裁裁决。

三.开庭审理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单纯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单独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

)4)擅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回避申请书

(4)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鉴定

仲裁庭认为专业问题需要鉴定的,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六)撤诉

申请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院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

(七)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 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先落实

1、条件:索取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案件;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不先落实,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执行申请书

(9)判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 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已经查明其中一部分事实,可以对其中一部分先行裁决。

(二)判决先执行

仲裁庭对请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已先行执行,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的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落实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先申请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成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偿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十.落实

(一)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当提交的材料

1、制作申请执行书原件一份,并注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 申请执行的内容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申请人属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3、生效仲裁裁决书正本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证书正本一份

4、委托他人的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属于律师,交律师事务所原件一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费用

当事人申请时不需要事先支付执行费。

(三)申请期限

一方或双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四)执行机关

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五)撤销判决和起诉

四.撤销判决

(一)用人单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判决所依据的证据为伪造;

5、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判断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此案时有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销申请书

五.不服判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东莞劳动仲裁程序的具体内容,劳动者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依照上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劳动仲裁解决争议,手续简便,时间相对较短。 劳动争议需要迅速处理,当事人一般不愿意花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处理争议,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个要求。 如果你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请和我们商量找律师网站上的律师。 我希望我们的解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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