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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调岗调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法调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两者缺一不可。 用人单位未经协商单方面调动工作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法对调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工作调动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这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 否则,变更无效。

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可以与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工人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对是否胜诉,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三、职工不同意调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 下同) ) ) ) ) )的,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不要隐瞒和掩饰。 ”

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间,因单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有职业病危险的作业,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因此,在变更工作岗位时,公司应当如实告知蔡先生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由于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告知蔡先生的义务,也未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根据上述规定,蔡先生所属的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与蔡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需要调换岗位调整工资报酬,公司都必须与员工商量,也不是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后员工本人才能答应公司的要求。 此外,许多员工可以接受换工作岗位,但如果换工作岗位意味着工资报酬下降,这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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