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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扣工资多少比例

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病。 如果病得很严重,很多人会选择请病假。 请病假会影响每天的工资福利计算。 那么,病假要扣多少工资? 那么,就和编辑一起具体调查一下吧。

病假和医疗期的问题,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 以上海为例,根据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职工因疾病或者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1、职工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职工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职工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4、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5、工龄满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发给。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不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

该条款中提到了“本人工资”的概念,该如何确定本人的工资呢?

2003年,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指出,制度规定工作日因病、休假等日工资,按以下原则确定月工资基数除以发生当月带薪年休假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后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职位)正常上班月工资的70%统一确定。

发薪日是指给予报酬的日子,主要是指法定假日和制度工作日。 这在2008年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得到了明确。 平均月工资天数=(365天-104天) ) 12月=21.75天。 当然,也有企业将当月实际发薪日作为计算依据,但法律没有禁止,所以不能说是错误的。

总之,病假工资=正常工资-假期天数(月工资基数带薪日)。

关于医疗期,200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定。 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三个月; 今后工作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这种计算方法与其他许多省市不太一致。 跨地区工作的工人需要注意。

关于病假是否有上限,法律上没有规定。 从病假的意义上看,病不是职工自己能控制的,病假是职工生病期间的待遇,不应设上限。 但公司可以规定员工申请病假的程序要求,避免员工滥用病假。

现在大家知道扣除了多少病假工资吧。 希望编辑对大家的生活有帮助。 如果大家对这方面有其他法律疑问,请找律师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我们一直在网上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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