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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

一.自愿退出职工劳动合同吗?

退休后的劳动合同可以不拿。 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失效,所以不取也没关系。

在退休日即最后一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向职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职工可以用于办理下一次新员工入职等相关手续。

职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封存一份,公司封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结算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二、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部对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理解并记录其离职原因。

2、按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

)1)离职人员将离职手续表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以上的岗位必须经总经理签字。

)2)退休人员所属部门助理向退休人员回收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提交无误后,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人员和单位有无财务拖欠(包括借款项目、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报销,如无拖欠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人员在获得离职手续单上所需的所有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派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备案审查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将离职职工公积金存档。 离职工作人员需要转移公积金的,按照人事行政部提供的新账户转移、取出的,由工作人员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自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算工资。

退休后,原劳动合同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一旦发生纠纷,原劳动合同和退休时的退休证书将成为职工维权的重要证明材料。 因此,不要公司要求劳动合同。 员工想都没想就把劳动合同交给了公司。 职场生活中的很多职场规则,工人来职场自己磨练后必须知道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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