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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保胎假吗

未婚生子、征婚,这些几千年来的传统至今仍是我国的主流观点。 但随之可能会产生其他影响,如工作中的女性需要为保胎休假等。 事实上,我国法律法规允许和保护这个假期。

是所有女性的必要权利。 那么,2018年劳动法的保胎假期有哪些内容呢?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生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以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但保胎假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 难产。 增加15天的产假。

多胎生育的,每增加一人,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凭医疗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一、女职工按期分娩怀孕,出具医生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时间按本单位执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二、胎儿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的,可以自生育之日起停止疾病救济费,发给产假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 产假期满确需因病休息的,自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产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因病休息的,其病假时间应当结合产前病假和产假时间计算。

四、不按期分娩怀孕的女职工,其胎儿监护、病假休养、分娩待遇,仍按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适用于全国。

申请

女职工按期分娩怀孕,并提交医生证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时间按照本单位实施的疾病待遇规定处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就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写信上海市劳动局

综上所述,2018年劳动法关于保胎假的规定,在职女职工,根据医生出示的证明,需要办理保胎工作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保胎假。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女职工可以休产假98天以上,这98天内有15天是产前假期,难产的可以再休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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