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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事故认定书能不能下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通工具可以调解事故,当然现实中既有当事人不愿调解解决的交通事故,也有法律不允许调解的交通事故。 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该怎么办? 下面我们一起来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1、公安机关调解不能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在有效诉讼时效内提起交通事故诉讼:

)1)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未经调解的,自医疗终止或者留存之日起次日计算;医疗终止或者留存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结束之日起次日计算。

其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自受到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害当时未发现,经检查确诊,证明是侵害造成的,自受伤确诊之日起计算。 ”

)2)无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2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事人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应当选择适当的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由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为被告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按照常住地确定住所地。 常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常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交通事故案件中存在多名被告的,其中任何一名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对该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的,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哪个交通事故警察不调解

1、当事人因现场变更、证据丢失,交警不能提供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交通由交警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复检、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交通事故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届时,将制作起诉书和提供证据。 如果不太清楚,请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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