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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啊

职工遭受工伤时,需要对其进行赔偿的项目很多,但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具体的赔偿标准也不同,计算公式也不同。 今天,我请律师编辑整理了工伤赔偿计算公式的内容。 下面给出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上忙。

一.医疗费用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膳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膳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四.交通住宿费用

1、工伤保险基金只支付工伤职工赴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计算公式为:

膳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住宿费=X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车辆、客运汽车)费用凭证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业带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每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残疾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立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 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立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 30%

六.停工期间的工资

1、计算公式:停业补贴=本人工资x元*停业手当月数

2、停业带薪年休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停业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佩戴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残疾待遇

(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的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残疾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残疾=本人工资14个月

(二)残疾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残疾=本人工资*70%

六级残疾=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七至十级残疾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赔偿计算公式,我国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具体赔偿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详细计算赔偿额。 如果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请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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