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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不付钱找交警会管吗

一.交通事故不赔偿会有什么后果

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申请强制执行。 履行判决义务人未在判决或者调解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强制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

二、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被害人的赔偿所包括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额的计算不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费用进行赔偿,而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标准、医疗保障标准来确定。

三.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一)逃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无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遗留物,是认定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要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这是有效的经济惩罚。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既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过错程度和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也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当事人毁灭道路交通事故证据的,证据不足无法查明事实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可能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当事人破坏证据,就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故意冲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中,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不应当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加害人拒绝赔偿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途径要求对方强制执行。 在交通事故中,警察没有执行权,只有调解权,如果一方拒绝调解,只能通过法院起诉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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