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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急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的急功令规定是什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紧急辞职的规定,职工提出自行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主动辞职,无视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不向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调动手续,职工辞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职工在新的岗位上不能享受劳保,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了技术职称评定,使其失去了进修和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

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聘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得从事原工作,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也不能胜任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依照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一个月。 其中,(二)种情况最多给予12个月。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 依照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一个月。

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突然辞职可能导致员工不能领取工资,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时,需要支付足够的经济赔偿金。 紧急辞职的情况下,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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