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签订合同后,大家最希望的状态是双方能够认真及时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对方因为某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请律师编辑为大家解答。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损失。
对于不履行合同的其他处理,合同法也制定了救济的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的,对方可以要求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但是,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除外。 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没有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被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价款减少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
2、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
对方不履行合同,也就是对方违约的,此时合同的守约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违约金赔偿相应的损失,但对方不履行合同是因为事实上不能履行,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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