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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案例如何解决问题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养育子女也是我们的传统美德。 我们这样做不仅有法律的约束规定,还有我们骨子里的精神倾向。 但是,生活中有赡养纠纷,我想大家也很难过。 果然人都有老的时候。 那么,我给你看几个赡养纠纷的案例。

一.赡养

每个人都照顾衰老、赡养,也就是衰老的父母。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1、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年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和帮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孩子对父母有扶养的义务,孩子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向孩子支付扶养费。

扶养的主要内容是在现有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子女应当在经济上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给予父母尊敬、关心、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无论男女、已婚未婚,父母需要赡养的,应当依法全力履行该项义务直至父母去世。

子女对父母的扶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养子与养父母之间,以及履行了继子与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扶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向子女支付扶养费。 对不履行者,可以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后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孙子女对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扶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 也就是说,孙子的孩子、孙子的孩子有负担能力,祖父母、祖父母的孩子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二.赡养纠纷调解案例

事件介绍: 20xx年,城北街道发生一起赡养母亲的家庭纠纷。 事发后,经居委会调解多次未果,但20xx年9月,法律界人士得知该纠纷后,立即进行调解,该矛盾纠纷最终调解成功。

经过: 20xx年9月16日,城北法律界人士来了一位老妇人,要求法律界人士一定要解决。 经了解,老妇人家住城西大街,低保户,大姐家住城北大街,是一名退休工人,有一位百岁的母亲,因在供养母亲问题上与姐姐发生矛盾,经登高委多次调解未能解决。

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法律界人士立即向登高居委会、城西法律界人士了解情况,并请老姐了解情况,劝其妥善考虑妹妹低保户家庭生活条件困难,多照顾母亲,多尽赡养义务,邀请两姐妹到居委会协商。 在法律界人士、居委会的主持下,我多次上门耐心地指导、教育姐妹俩,从公序良俗、伦理道德方面教育她们,说服她们善待老人。

经中介,老妇人的姐姐希望每月支付xx元给妹妹,妹妹表示将负责照顾母亲。 法律界人士很快出具了调解协议书,最终解决了老太母亲的晚年生活问题,消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该纠纷调解成功后,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回访,双方均履行了赡养义务。

我想您已经看到了,关于如何处理赡养纠纷的案例,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答案。 我们关心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同情没有好好赡养的人,我们每个人总有一天会老,谁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父母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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