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遭受工伤损害的,在住院治疗期间实际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保障合法权益。 此时员工受伤住院是停业补贴期,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公司也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工资。 但是,在工伤停业期间这个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 请让编辑做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假期职工工资如何计算
由于员工遭受了事故的损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事故中受到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在没有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之前,必须发病并支付工资。 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认定工伤后,停业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机构必须补发。 该职工是计件工资制,一般给他补发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给。
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赔偿包括什么样的待遇? 具体为:治疗(医)治疗费; 住院膳食补助费康复费; 辅助器具费; 停业期间工资生活保护费;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残疾津贴;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因工作人员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5%,三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0%,四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12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0个月工资,九级伤残8个月工资,十级伤残6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规定,普通职工因遭受工伤而在休息日留用工资的,届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变更。 换言之,此时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以前与职工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 不得因受伤职工不为自己提供劳动,而拒绝向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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