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是工伤中最轻的一类,此时也需要工伤职工相应的赔偿,对此有相应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你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吗? 找律师编辑马上详细回答以下。
一.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10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和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第四、五项和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上述全部7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自残之日起20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残疾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残疾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残疾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乘以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乘以10%。
四.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按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工伤治疗应当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2、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费由地方标准规定
住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根据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见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七.停工期间的工资
1、停工期内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2、停业带薪年休假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业带薪年休假时间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编制,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地方规定。
3、停业带薪年休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休产假期间的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要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首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为十级工伤的,可以按照上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内容计算具体赔偿额。 如果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要找律师的驻马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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