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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请病假规定有哪些条件

一、部队病假规定是什么?

军人是保卫国家的象征,所以也要重视他们的病假。 部队军人请病假也有明确规定。 关于部队军人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要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发给病假证明,经公司批准后,可以休病假。

2、病假期间待遇:

)1)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开始,发给工龄不满10年的本人基本工资(单位)或者固定工资的90 )。 工龄在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固定工资的70%发给;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支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发放有效工资,有效工资的发放标准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身体虚弱,经组织批准,工作半天、休养半天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二.劳动法中的相关解释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届满为止。

)3)请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可以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五级至十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津贴、中勤、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患重症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重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身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部队的病假没有什么特别的,一般是在病人需要的时候请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军人因病休假期间也需要支付规定的工资待遇,但长期无法完成医疗的,需要及时作出病退处理,必要情况要结合实际合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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