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时,我们往往向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 那么,大家对仲裁程序了解多少? 如果劳动仲裁违反程序怎么办? 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仲裁程序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职和辞职、离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纠纷。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违反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具有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此案时有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笔录、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以上编辑收集的资料,劳动仲裁裁决书违反程序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想了解更多,请咨询365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 专业律师会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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