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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的

一、深圳市劳动局的劳动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深圳市劳动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明确的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一份劳动合同需要在保证这些内容齐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适当增减合同。

二.具体内容的扩大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为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七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的合同期限分为三种。 有固定期间,例如,1年期间、3年期间等全部相当于此。 没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没有特殊情况的,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当持续到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为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例如,劳务公司派遣的一个职工到另一个公司工作,两家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通过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终止。 这个合同期限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选择合同期限,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强制性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工人岗位等内容。 约定岗位时,可以约定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订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 掌握了这种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术,就可以避免因单位约定死亡、变更单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假期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和卫生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

4、劳动报酬:

该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金额和支付时间、支付方法等。

5、劳动纪律:

该条款应当约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印制内部规章制度制成册子,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简单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为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期限。 但是,也可以约定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 应当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以避免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 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即损失的方式。 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时,应根据员工方的承受能力约定具体金额,注意避免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违约是指严重违约,而不是一般违约,员工因违约离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深圳市劳动局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多种示范,但无论使用哪种示范,都需要措辞准确,避免劳动合同的七个要素发生歧义。 各企业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范围或性质继续灵活修改,保障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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