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

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往往因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赔偿等原因发生争议,基于中国几千年来儒家之和为贵理念的影响,这些争议发生后,劳动者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只有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才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另外,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注意什么? 我来具体说明一下。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上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能够证明相应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有无代为提交、批准委托权限、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和解权利。

3、提交起诉书,按被起诉人数提交副本。

投诉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的起诉书应当重点阐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注意什么

1、应注意写投诉书。

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当事人身份事项)包括工作人员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关于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应当全面、准确、简洁地载明自己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

(三)提供证据和证人的姓名、地址、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必须充分。

(四)申请日期。

2、注意申诉期限。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 但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天期限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3、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根据第十七条“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但按照规定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除外。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工作人员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阅读后,请注意以上注意事项。 避开绕道。 遇到劳动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帮助分析案件,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